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指导成果获得人或获得单位(没有明确获得人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24]24号)中附件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报2025年度标志性成果。
2025年度标志性成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操作说明见附件),由成果获得人或获得单位(没有明确获得人的)在智慧校园上进行申报(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2024年的成果,请在项目名称中注明“补报2024年”)。
申报人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
请申报人所属部门仔细核对成果原件和申报信息,确保成果真实、信息准确、资料规范,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请初核单位对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审核申报材料后,形成初步意见,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万建国 联系电话:2285187
附件:关于标志性成果线上申报的操作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