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湖北省有关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决定在全省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的通知》(鄂教组密函[2024]1号)要求,结合《学校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鄂职院党发[2021]36号)的通知安排积极申报,并于4月11日前将申报书报给发展规划处万建国,邮箱:2212237436@qq.com,联系电话:0712-2285187。
附件1: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的通知
附件2:湖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
附件3:学校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25日